29 November 2007

香港,光与影

11月22日,夜。身在香港新时尚地标IFC Mall。老公在4楼有个鸡尾酒会,我则像一个突然闯入华丽皇宫的小女孩,被购物层里的形色光影,撩起无限华丽欲望。欲望让人兴奋,尤其在黑暗里闪耀着的水晶光芒,气质高雅,引人入胜。此刻,是酒不醉人,人自醉。

这里,
只允许鲜丽闪亮的人生存,稍有黯淡,则相形见绌,格格不入。
这里,
是个万能之都,万事都有可能。你要一个如MarieBelle巧克力般包装精美的人生,只要你愿意,可以信手拈来。
这里,
更是个灵感泉源,只要沾一沾那五光十色,脑内的细胞也跟着活跃,在头上衍生出无限光圈。

11月25日,晨。经阳光一洒下,那一夜这地方的华丽外壳,顿时原形毕露,原来一切只因“盲目”二字作祟。25度的正午,太阳猛烈,人们却裹着一身自以为是glamour代名词的秋冬装束,活在自己的华丽宫殿里。是那形色光影使人迷蒙了吗?闪得人浮浮夸夸的。

原来,那宫殿不属于皇族,是用希望打造出来的假象,人们用尽办法也要让自己发光。
原来,欲望会让人入迷,拼了命脚踏实地,是为了要在肩上挎个字母包。
原来,这是个做梦的地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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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
waimei said...

我就不是一个适合香港的人了。因为在那里,诱惑好多,又要时时刻刻处于“打扮入时”的潮人。我,有时会懒得想该穿什么上班,而随便穿t-shirt + jeans就去了。所以如果在香港,就没办法这样吧?

nyukshan said...

香港真的好多诱惑,可是,我觉得那些人大部分是盲目的,是品牌穿人,而不是人穿品牌;是跟随时装的季节,而不是依据实际的天气来穿衣,大热天,穿得又是围巾又是大缕又是长靴,这不是盲从是什么?
适不适合一个城市,应该不是看衣着打扮啦,只要穿得舒服自在是你自己便行了!